关于
工程款结算是个很让人头疼的话题,但其实关于它的
争议解决方式和
诉讼时效起算点也有一些可以遵循的规则呢!首先,像是存在
拖欠工程款这种情况,要
追讨工程款就得去
打官司,这个时候你的诉讼时效就是从遭受损害的那刻开始计算啦。
这也就是说,比如工程都完工了,但是开发商却迟迟不结算给你钱,那这时候你就可以把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你相应工程款了。
这个时候,诉讼时效也就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那天开始算了哦!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中有约定工程完成后,由承建商提交详细的结算报告给甲方,那么收到结算报后,甲方应该在固定时间段内对这份报告进行审核并回复。
如果甲方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或者不愿意支付款项,那么应该尽快协助乙方重新进行结算工作。
这样的话,诉讼时效也是从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给甲方的那一天开始起算的哦!
当然,如果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答复,那就在期限结束的那一刻可以认定甲方拒绝履行结算义务。
这样的话,诉讼时效就会从期限结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咯!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万一甲方只是给出了否定反馈,但是实际上又没有与乙方积极沟通交流,再次展开结算工作呢?这样的话,诉讼时效还是从甲方给出答复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