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法修正案规定中,生产毒害性食品
犯罪一旦被确认为
犯罪既遂,将会面临以下判罚准则:
首先是对于情节轻微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支付相应
罚金;
其次,若毒品生产行为对公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影响或者
情节严重者,将获判处五年之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必须支付罚款;
最后,如果该项行为导致了公民生命损失或者情节极其严重的话,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以及
死刑,并且需缴纳罚款或者没收罪犯的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