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离世之后,其名下的房产如何
继承,这取决于该房产究竟为其个人资产还是为夫妻二人的
共有财产。
如果此房产明确归属于尚在人世的一方所有,作为个人资产来对待,那么另一方离世后,该项房产并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然而,如果此房产被认定为已故一方所有的遗产,那么它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此外,若该房产本身既属双方的
共同财产,则应将其中一半的所有权划分给不可替代的配偶所有,而剩余的一半则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处理。
在继承过程中,如有
遗嘱存在,便应遵循遗嘱进行继承安排;
反之,如无遗嘱可依循,则应依
法定继承顺序按照法律规定来确认
继承人权利。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等身份,当各方能够达成共识时,也可允许不等额的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