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签署协议之后,可以即刻宣告协议的解约生效。
然而,倘若没有既定的解除事项或约定好的场景,那么其中一方将面临接受
违约责任的后果。
所谓的“约定解除”,其实就是指各方经过充分的协商与讨论,达成了共识并据此解除合约。
同时,
当事人也可自由地约定一方支付解除合约代价的原因、条件和时间。
当这些解除合约的场景发生之时,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法宣布解除本合约。
而对于“法定解除”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以下六种情形者,当事人有权决定撤销合同:
(1)由于超出人类控制能力范围的自然灾害等外在力量使得协议的初衷无法实现;
(2)在履约截止日期到来之前,合同的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特定行为突出地表现出他们将不再履行其主要义务;
(3)合同的另一方严重拖延了主要义务的执行,而在得到适当提示和催促后并不在适当的宽限期之内完成该项义务;
(4)合同的一方严重推迟
债务履行或者具有其他
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5)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他应当允许当事人
解除合同的情况。
在关于持续履行债务的非固定期限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随时选择解除协议,但应该提前告知对方并给予合理的通知时间。
关于这个法律法规,条约
有效期结束后,倘若相关当事人未能申请行使此权利,那么这项权利将会自然消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对此也没有具体约定的话,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解除条款之日起一年的期限内未能申请行使这一权利,或者在收到对方适当催促后的合理时期内未能行使这一权利,则此权利也会自然消失。
当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要求解除合同时,他应特别注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事。
通知发出后,当前的这份合同将自动解除。
在通知中明确指出,若
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债务,合同将自动于通知所指定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
若对方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持有异议,则任何一方都可以恰当地向法院或
仲裁庭提出申请,验证解除行为的有效性。
当一方当事人没有事先通知协商,而是直接通过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的方法试图合法地寻求解除合同处理时,此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旧会对该主张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确认该请求有足够的合理性,那么这段合同就会在
递交对方的通知到达之后自动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所带来的影响和副作用包括:
已做过的事情需要停止继续推进,已经已经在推进中的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状况以及合同性质来考虑是恢复到原始状态还是寻求其他补偿措施;
另外,如果相关合同是因为违约事件被解除,那么原合约的解除权人(取消合同者)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除非当事人之间另行约定了其他的安排。
最后,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担保人还应当对债务人已经产生的
民事责任负责承担
保证责任,除非
担保合同另外有约定,否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