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赋于一方须履行维护未成年子女成长之义务,涵盖其衣食住行与教育事宜的照料,并需负责其安全保护。
同时,抚养权享有者还应充分尊重和尽可能协助对方行使
探视权。
关于探视的模式及时间安排,可经双方协商确认达成一致;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依靠人
民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予以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