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
定罪量刑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下:
首先,当构成该
罪名的既遂情况时,法院通常会秉持公正严明的原则进行裁决,对此类案件判以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是相应的
拘役惩戒,以及判
处罚金作为
附加刑罚;
其次,若
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消极影响到达了严重程度,那么法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判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同时执行
罚金的罚则;
最后,假如在这起案件中涉嫌
违法犯罪的是公司企业等组织机构,法院也会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金的惩罚,而且对于单位的负责人,也应当参照个人罪犯的相应法条进行惩罚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