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叫“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玩意儿规定得很详细哦!首先,这个罪嘛,就是故意犯下的;
然后呢,客观表现上主要是做些什么事儿呢?那就是把别人的信件藏起来啦,给扔掉啦,甚至还乱拆人家信件这样子,总而言之就是侵犯了我们每个公民享受通信自由和保护通信秘密的权利,而且这种行为要是严重的话就会被
判刑哦!至于
犯罪的主体嘛,那可是一般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罪犯的哦!最后,这个罪的受害者当然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
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