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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免责的条款有效吗

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若合同双方在契约中协商制定了关于对另一方产生人身伤害的责任免除的条款,则此类条款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同时,针对可能导致另一方人身伤害或由恶意行为或者严重过错所引发的财产损失免责条款也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这些规定明确指出,无论其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或是疏忽犯错,只要涉及到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均无法免责。
然而,在造成财产损失方面的免责条款,仅需在具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最新修订: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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