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时交付
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法院仍将依法判定支付
抚养费用责任方需履行义务。
若承当者确属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抚养费的话,在法院下达裁决之后,孩子的
法定监护人有权依法向法庭提出
强制执行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庭将会采取必要手段查封、扣押被执行者的财产用以抵销抚养费用。
若经过调查发现无充分财产进行执行,
执行案件便暂时停止,直至有合适的财产可供执行时再予以
恢复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