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以避免签署
未生效之调解协议:
1.谕令不签。
若您对调解协议内容持有异议或与事实情况不符,可直接拒绝在协议上签名。
由于未经
当事人签署生效的调解协议并无
法律效力存在,因此,如何让这一调解协议失去效力便可迎刃而解。
2.提交法定无效之相关证明。
如果您认为存在法律依据证明已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不妨通过申请
递交该等证明材料,以满足契约无效的相关法定义务要求。
依现行
法规而言,调解协议失效可能因
欺诈、
胁迫等不当因素影响下签订,亦或是受当事人重大误解推动所致,甚至包含因调解内容明显偏颇公正、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国家、
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之
情节严重者,都将构成调解协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