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玩忽军事职守罪行的惩戒问题:若指挥人员及值班、值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擅离岗位或胡乱履职,导致了重度程度的损失与伤害,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惩罚;而若其胡作为引起的危害达到特别严重地步,则需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在战事时期触犯此罪的,将面临着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期。《
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
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