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如若出现法定的破除合同理由,违约方将获得权益
起诉解除合同。这几种法定的破除合同理由如下所述:由于无法抵抗的外力影响而导致合同目的的实现不可能达成;在合约履行的最后期限来临之前,一方
当事人明确表达或通过其自身行为显示出他们不会履行主要的协议义务;另外,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主要的协议义务,并且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况和理由。《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