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
刑法》中对于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
物品罪既遂的惩罚措施规定如下:
如走私的对象包括了我国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以及其他贵重金属,或已列入国家禁止进出口名单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的经济责任。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其具体含义是指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从事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各类货物、物品的
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
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
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