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拆迁事宜之后的婚姻关系中,无论是夫或妻,如是同共财产,理应依据
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加以处置;然而若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此类情况将交由
司法部门以公正的态度进行裁决。司法部门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需要优先考量的因素——例如子女的权益、女性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未曾有过过错的一方——来做出全面的法律判断。对那些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例如土地补偿款、房屋重置重建费用等等,也应该依据法律予以充分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