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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但孩子该怎么处理

关于父母与儿女之间的亲情联系,无法因为父母婚变而被割断。
即使在父母离异之后,孩子无论是跟随父亲抑或是母亲一起生活,他们依然是两个人的孩子。
离异之后,作为父母,他们仍然拥有理应照顾、教育以及保护自己的亲生骨肉的权利和责任。
当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时,如果他们还不满两岁,通常会优先选择让母亲直接承担抚养职责。
若是已经年满两岁,但是父母双方在协商抚养事宜上存在分歧的话,最终的决定权就交给了司法机构,他们将会依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这一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但若是孩子已经成年到了八岁,那么他们自己的个人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当孩子由其中一方单独负责抚养时,另一方则应该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至于具体负担的比例和支付时间的长短,都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无果,最后的决定将由司法机构来做出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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