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通常被视为无须
监护人的年龄段,这主要源于18周岁已经成年,具备了完善的
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法律层面无需监护人进行
监护和监管。
然而,如若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则需遵守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依序列入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亲近的亲属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士中挑选合适者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