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给出以下深度解析与回答。
在法律层面来看,您已经于
离婚时完成了房产变更登记,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您已然是该房屋的所有人。
如若对方依然以任何形式滞留在原房屋内,这无疑侵害到了您的合法
财产权益。
因此,您具备相应的权利去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依照
离婚协议),从而恢复您对于此房的
使用权以及控制权。
倘若此番行为得到对方的无视,甚至对方拒绝搬迁,都可能触犯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依据此
法规第二款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碍
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构成
犯罪的,应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尚未达到
刑事追责标准的行为,则由公安机关依据此法规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