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首先,如果招标代理机构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了关于招投标活动的机密信息,这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其次,如果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数据,也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判为无效;再者,如果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进行着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务谈判,特别是在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方案上进行不合法的协商,这种行为也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此外,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之外选择中标人的行为也是被禁止的,因此此类投标文件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最后,如果发现投标人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窜标行为,这必然也会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被药品无效。《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