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出现破裂而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已经购买但尚未完全偿还抵押贷款的房屋如何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若借贷双方在离婚之际仍未完成房屋贷款还款,那么可以考虑把这处房地产判定为由相应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由于购置房产后,即便尚未获得完整的产权登记证明,然而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如期交付房屋给买方,因此实际来说,该房产仍旧可以保持其原先的使用功能。
当然,根据法院的裁决,被判定拥有房产使用权的一方并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其次,待房屋的贷款彻底结清并且买方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倘若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来寻求最终答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