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玩忽职守行为的法律责任及
量刑规定如下:
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之举,并因此给
公共财产、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在本法中有其他更为具体规定的,则应当按照其相关条款执行。
另外,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触犯了上述
罪名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格外严重者,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本
法规有详尽之规定,亦应遵照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