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因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情况时,法律赋予了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益仅限于配偶的背叛行为达到与他人共同居住或存在重婚情形之时。
依据我国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如若由于配偶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发生,无过错方有权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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