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之上,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
商标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主要遵循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度,而对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服务内容也呈现出一定特殊性的业务领域,则会采取市场调节价管理方式。
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情况下,商标代理机构需按照补偿成本并保证合理利润的原则,与委托方共同商议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关于商标分割申请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针对单个类别产品的分割,如果部分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被驳回,那么申请人可以提出分割申请,即将初步审定通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单独作为一个新的申请,重新生成相应的申请编号,并进行公告;
其次是针对一标多类产品的分割,同样地,如果部分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被驳回,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割申请,即将初步审定通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单独作为一个新的申请,重新生成相应的申请编号,并进行公告。
在提出商标分割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向商标局提交一份名为《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的文件,并且这份文件必须是商标局附送的原始版本,任何栏目内容都不能进行涂改,否则将会被视为对商标分割表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