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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强拆了如何办

房子强拆了如何办
违法强拆、暴力拆迁等词成为了热搜词,而且新闻中也不断出现这样的新闻,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掌握维权技巧,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而且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也是解决问题关键。当遇到强拆后,首先判断自己面临的是何种性质的强拆,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合法强拆是要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违法强拆则需要结合调查等程序综合维权。
2024-05-25 14:50:13 已帮助15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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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强拆了如何办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警察,理所当然地须依照法律法规,全心全力地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
当面临房屋遭到强行拆迁且报警未获立案时,以下几种应对措施可供参考:
第一种策略是向上申诉请求复议;
第二种途径则是与本地检察机构取得联系并陈述情况;
最后一个选项便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调查的案件却未予立案,或者被害者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调查的案件未予立案,他们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理由无法令人信服,那么他们将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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