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的背景下,如有一方当事人须负有与他方同时履行的责任,则该方如能证实另一方当事人无法在同一时刻履行或者无法依照原定协议履行其应尽义务时,便可行使保留自身应负义务的权力。
此即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场景之下,若某方作为应先行履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按照原先约定履行其职责,待履行期限到达之时,原本应接受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拥有拒绝履行全部、部分,甚至是拒绝接受履行的权利。
这便是后履行抗辩权的内涵所在。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