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者享有撤销其赠与的权力,该权利在知晓或应知撤销原因后的一年之内有效。
然而,受赠者若存在被法律规定的任一情况时,赠予者有权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首先是当受赠者对赠予者本人或其近亲构成严重侵犯的事实;
其次是当受赠者负有对赠予者提供必要护理的责任却未实际履行;
最后也包括不受赠予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约束的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