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因非过失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劳动者个人,或额外提供给劳动者一个整月的薪资收入。
此外,还需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即可享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
然而,若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过失行为导致解雇,那么贵司可立即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