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在视觉效果上与现有已知设计存在相似性的外观设计申请,是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的。
具体而言,当申请人希望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书,附带该外观设计的彩色图片或照片,同时还必须提供一份简明扼要的介绍性文字,以全面地阐释该外观设计的创新之处和独特特点。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每一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应该仅针对一个特定的外观设计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