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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交纳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交纳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5-25 11:00:05 已帮助9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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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交纳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诉讼费用缴纳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针对财产类纠纷案,其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将按相应比例,以递增形式分阶段进行累计缴纳;
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每起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
而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中,若无具体争议金额或价值的情况下,则每位参与者需缴纳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
至于商标专利以及海事行政案件,每起案件的缴费标准为100元;
最后,其他行政案件的每位参与者只需缴纳50元即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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