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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留置权算刑事强制措施吗

公安留置权算刑事强制措施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25 10:00:11 已帮助28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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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留置权算刑事强制措施吗
公安机关所实施的留置权,即拘禁与传唤涉嫌违法及犯罪的被告人和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强制手段之一。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形式包含了拘禁、保释等候审判(简称保释)、监视居住等多种方式。
然而,对于被拘禁的被告人和被告人,拘禁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
若案件情况特别严重或复杂,则拘禁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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