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案件中,涉及到的交通肇事逃逸者,将以三年有期徒刑作为基准进行判罚,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更重的刑期;
然而,若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给予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处罚。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三项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