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涉及到借贷产生的纠纷问题时,如需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其诉讼时效期限应设定为法定的三年时间。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上,应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开始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一天算起。
同样地,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也应遵循其规定进行计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