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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如何赔偿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如何赔偿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4 16:45:18 已帮助17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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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如何赔偿
拆迁房屋的详细赔偿数额须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在进行拆迁前有必要与负责部门进行仔细的商讨并明确赔偿事宜。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所述:
(被拆迁者或承租者)房屋拆迁安置费 = 搬迁补助费用 + 未能提供周转住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超出过渡期长度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由于非住宅房屋无法营业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费用。
1. 若拆迁方提供了周转住房并且拆迁房屋使用者在此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用将为零;
2. 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用也将为零;
3. 当被拆迁者获得相应补偿时,这意味着该房屋已由其自行使用。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基本原则,拆迁款项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未得到充分补偿,被拆迁者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及房屋。
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者需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者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工作是通过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的,双方就安置方式、地点、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在拆迁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然而,若双方在安置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便构成了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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