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动迁安置所涉及到的各项补偿费用标准如下:
首先是被拆迁房屋本身的补偿或者重建所需费用,此部分补偿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在财产上的损失,通常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其所处的使用状态来加以分类并按建筑面积以及单位价格计算得出;
其次是由于拆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居住问题,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搬迁周转补偿费用;
最后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立的奖励性补偿费用。
在具体的拆迁补偿方面,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其中,对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补偿金额将会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础进行计算;
而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其补偿金额则会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房屋赔偿标准均是基于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所制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