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前往当地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相关事项的反映与投诉,以催促并追回所拖欠的薪资报酬,寻求妥善的解决之道。
作为处理类似纠纷的专属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拥有法定职权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明文规定,薪资支付应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即每月支付一次,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由该机构依法介入,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发放拖欠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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