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自由搭乘期间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被确认为属于被搭乘机动车辆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时,我们将会适度地减轻该车辆驾驶员的赔偿责任,但若发现机动车使用者存在故意或严重过失行为,则将不在此列。
当被搭乘的机动车辆并未涉及任何责任时,其所有的责任都将由对方的驾驶员来承担;
而如果双方的驾驶员均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