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经营凭证不能供您随意使用,因为擅自运用他人物品营业执照的做法在我国属于司法法规所禁止的非法行为,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所有组织及个体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假冒、修改、租赁以及无偿赠送或售卖营业执照的行为。
若某企业欲成为合法的市场参与者,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登记部门提交设立申请,等待并接受相关登记机构的审查批准。
一旦经其严格判别后予以合法登记,该登记机构将颁发营业执照给该企业,而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签发日期即视为该企业正式成立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