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保护妇孺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女性及未成年子女的特殊需求和利益。
第三是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因非主观原因而遭受损失或损害,则在财产分配时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后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即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生效。
然而,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存在无效条款,那么就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此外,财产分配还需遵循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等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