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划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限,尽管无法出售,然而仍然允许它们进行合法的转让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若已向具有批准权力的地方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支付规定额度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话,那么相应的土地转让便会视为有效。
至于划拨类型的土地,它属于未曾支付过土地出让金的非商业性用地范畴。
因此,如需对这类土地进行转让,则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