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资料可在线进行查阅,若欲查询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相关工商注册信息,您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您需准备所欲查询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全称;
其次,启动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三步,在该系统中输入所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进行搜索查询。
通常情况下,当申请人向登记部门递交设立市场主体的申请后,如经审查无误并予以正式注册的,会收到来自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这份营业执照上,将会详细列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本金额、经济性质、经营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员工数量以及经营期限等重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