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医疗事故而造成脑瘫后所需要承担的赔偿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到这主要是由医疗机构根据其在医疗过程中所存在的过失行为,以及这些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的具体责任程度来进行判断的,同时,也会考虑医疗事故对患者原有的疾病状况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综合以上因素,医疗机构将依据一级医疗事故的等级标准,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陪护费用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