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意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只有在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协议解除合同之际,方可实现合意解除合同之目的。
这种情况下,既可能是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已经事先约定了某一方享有合同解除的权利,并且约定的解约事由一旦成真,该方即可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也可能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尽管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但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决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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