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则应被判定为全责方。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亦将导致责任人负有全责: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选择逃逸;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以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对于那些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弃车逃逸或者潜逃藏匿的人,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当事人也存在过错,那么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然而,如果同时又有证据显示逃逸当事人存在第一款第二项所述情形,则不应减轻其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