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送律师函可有效地解除合同关系,原因在于律师函主要起到一种告知作用。
若对方对于合同的解除存在任何疑虑或争议,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寻求关于解除行动有效性的确证裁决。
然而,当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或者约定解除条款出现时,当事人同样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进行通知,一旦该通知送达至对方手中,便意味着合同正式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