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学校没有事先强制性的权力让同学们住校,然而在我们的教育法规中明确地提出,寄宿式学校的设置应建立在需求之上,这也是为了方便那些居住地点较为分散的学子能够顺利入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规定并非强制性要求每位学生都需住宿就读,请大家知悉。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县级级别的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寄宿制学校,以确保那些居住地点较为分散的适龄儿童、青少年能有机会受到优质的九年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