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关注的“伤残金及医疗补助金”问题,我们给出以下答案供您参考: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致残者应获得自身工资的7个月作为伤残金补偿;
同时,还可额外领取1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金。
至于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将依照实际产生的数额进行计算确认。
2.关于工伤鉴定达到十级所能获取的具体赔偿金额,这与员工的月工资水平、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
3.根据现行政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对应13个月的个人工资,八级伤残对应11个月的个人工资,九级伤残对应9个月的个人工资,十级伤残对应7个月的个人工资。
若劳动合同到期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则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的个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的个人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
如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原有的薪酬福利待遇,并按照本章节的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治疗,那么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