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事前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
2.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其中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恪守质量准则,对重要的工序质量、工作质量以及各质量控制点进行全方位控制与把握。
3.强化事后质量控制效果。
这三大环节构成了相互紧密配合、相辅相成的系统性流程,其实质上就是一种持续改进、不断推陈出新的动态过程质量控制模式,旨在实现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全面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