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所谓"刑事拘留"中,辩护律师是具有提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的权利的,然而,这一切都必须以得到拘留机关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代理其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相关案件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