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居间合同乃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签立合同的契机或是提供有关缔结合同的中介服务,同时,委托人需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作为居间人,务必确保真实无误地向委托方传递关于订约事宜的重要信息。
在此过程中,为了推动合同顺利达成,居间人所产生的相关活动费用需由自身承担。
若合同未能成功签署,则不得向委托方索取报酬;
然而,其他必需的开支费用仍可请求委托方承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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