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这一方面,我们主要是为了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的弥补。
这部分费用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其损耗程度为基准进行划分层次后,再以每平米的单价来进行精确计算的。
(2)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对那些因为被拆迁房屋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所的住户们提供便利。
这部分费用是以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为依据进行划分层次后,再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最后,我们还会提供一定的奖励性补偿费用,以此来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们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生活,或者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