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事故且伤势仍处于治疗阶段时,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此次事件的治疗过程尚未完全结束,医疗费用也依然在持续产生。
同时,由于您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是否涉及参与方责任等情况尚无法确定,因此您在当前阶段对于医疗费用的最终总额以及其他诉讼请求可能尚未明确界定。
鉴于以上因素,我们建议您在治疗期间暂缓启动诉讼程序,待治疗彻底完成,且伤势稳定之后再行提出相关诉求。
或者,您可选择在提交诉讼状之初即向法庭申请暂停审理该案,并针对医疗费用部分提出先行执行的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